- 2012年1月3日高雄市政會議中也創新通過「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希望打造更多綠色優質的陽光社區。
為創造綠色宜居的生活環境,推動潔淨能源的應用,並呼應中央提出「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高雄市府通過「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辦法」,未來經內政部核定後,即可實施,期盼打造更多陽光社區。工務局長楊明州指出,建築物屋頂上依辦法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可免計入建築容積及高度,是創新的建築法令。
目前全高雄市約計有10萬多件屋頂加蓋違建,若能依照該辦法,將違建轉為太陽光電設施,總計可建置約300MW的太陽光電,每年約可發電近4億度,提供10萬戶家庭用電,將可減少約25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對於違建問題的解決、節能減碳效益與環境補償都有正面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