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林苑未同意戶所提諸項質疑,經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 營建署的個別輔導會議是提供法令釋疑及各方意見溝通對話之平台,並不干涉或變更其他機關已決定的計畫。
營建署日協助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參加地主,邀集台北市政府及實施者共同參加都市更新個別輔導會議,進行對話溝通;營建署的個別輔導會議是提供法令釋疑及各方意見溝通對話之平台,並不干涉或變更其他機關已決定的計畫。
營建署表示,並未做出文林苑都更案可由抗爭住戶切結排除於更新單元外之結論,會議當日抗爭住戶確有提出可切結排除意見,但該訴求並非營建署職權範圍,決議送請台北市政府考量。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文林苑都市更新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報核,並經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決議修正後通過,台北市政府於2009年6月16日核定准予實施,全案並經各相關主管機關依法審核完竣,同時要求開發商需檢討並符合建築消防等相關法令規定,始核發建照。未同意戶所提諸項質疑,經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北市府重申,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受理代拆案,仍會持續提供並尊重各式溝通平台,透過持續與同意戶、不同意戶及實施者間對話協調,不放棄任何雙方可能達成共識、圓滿解決問題的機會,以求謹慎和諧推動都市更新,保障並兼顧多數同意戶與少數不同意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