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我國一般家庭平均一生換屋次數約3~4次,「住」的問題從「先求有」升級到「求好」,不論是「房子本身品質」、「居住環境」、「是否符合家人需求」等,都是換屋的關鍵,隨著家庭人口數增加,經濟條件提升,「換屋」也是房市主力的剛性需求。鑑於此,台灣房屋智庫調查2014國人換屋意向,調查結果有29.01%的民眾想在1年內換屋,其中換屋主要動機為「家庭人口增加/空間考量」占36.45%,其次為「居住地生活機能不佳」占35.47%以及「工作地點改變」占26.43%。
至於換新居條件期待鄰近「捷運/車站」占57.69%,還有「公園綠地」占51.79%,「超市量販店」占41.03%;外在因素還是以「上班地點」占69.74%和「交通發展」58.46%占、「增值空間」占48.97%為最大考量。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隨著都會區房價高漲,年青人買房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未婚或是生子前,購屋只能選擇「小而遠」,而面臨家庭人口增加或是自身需求轉變,換屋趨向「大或近」,要不空間加大,要不搬近工作地點、學區或商圈,『交通』和『地點』都是換屋族的最優先考量。
針對換屋狀況進一步交叉分析,想換屋時平均已在原房屋居住13.4年,平均屋齡達16.8年,期待換的新住所最好是8~9年內的新屋。
張旭嵐分析,一般中古屋在20~30年開始屋況逐漸下降,尤其滲漏水或是牆面油漆斑駁脫落,因此不少人就產生「以換代修」的念頭。北部換屋族想要換的房型以3房為最多,其次為4房或以上,而中南部因為房價較低或有三代同堂的需求,換屋最想換透天厝。
不少人在換屋時最困擾的是,不知道該先買還是先賣。張旭嵐分析,資金充裕者可以先買後賣,免去「居住空窗期」的困擾;而對於資金有限者,則得先賣再買,避免房貸重兩頭繳,不過可能面對空窗期得暫時租屋,以及覓得新居後的二次搬家工程。最理想的狀況則是邊買邊賣,向新屋賣方協商未過戶提前入住或向舊屋買主延後交屋日期以便有足夠的遷居緩衝期。
張旭嵐提醒換屋族,根據土地稅法規定,出售自用住宅,可以在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或先買後賣,免課土地增值稅。也就是說若重購的土地現值大於出售土地的現值,則您可保留這一生一次的機會,先以一般土地稅率繳納後再辦理重購土地增值稅退稅。但是辦理重購自用住宅退還土地增值稅者,請記得所重購的土地在完成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並有戶籍登記,也就是說不能將戶籍遷出或轉作營業使用、出租,或移轉他人,即使是贈與給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