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房子前可以養成兩個習慣,(1)先看實價登錄的成交價格,(2)看房價指數的波動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指出,「居住正義」的重點之一即是健全房市,他認為,許多民眾的焦慮來自於房價資訊的不透明,房屋價格任由業者哄抬,因此台北市推動「房市資訊透明化」政策並制定「台北市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要求代銷業者或房仲業者發布消息「必須有所本」,不得引人錯誤或誤導市場行情,否則政府會主動調查、輔導甚至以「廣告不實」開罰,雖然外界形容這無疑是下了「禁口令」,但張金鶚說,這是為了讓消費者得到正確的消息,減少買賣糾紛,而能達到政府、消費者與業者三贏的局面。
為了讓民眾在實際買房的決策中,能有更多判斷依據,台北市政府地政局2013年7月公布了史上首件官方版的「住宅價格指數」,這是台灣房地產史上的里程碑和重大突破,因為傳統民間習慣以計算平均房價方式發布價格變動訊息,但因不動產異質性高,同一棟房子面對公園或是面對巷子,房價可能就有差異,因此平均房價的增減未必能真實反映價格水準的變動。
「住宅價格指數」以2012年8月登錄實施當月為指數基期100,按月編製住宅價格指數,除了發布全市住宅價格月指數外,地政局也進一步依全市建築型態,發布公寓指數與大樓指數等兩類,另以價格相近及同心圓概念,將全市12個行政區合併為(1)中山松山南港區、(2)大安信義中正區、(3)士林內湖大同區、(4)萬華文山北投區4個次分區,分別編製各次分區的住宅價格指數,地政局指出,這讓民眾能更精細掌握全市、全市公寓及大樓、4個合併行政區的住宅價格,成為消費者購屋與各界投資決策的參考。
「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房仲以特殊個案作為指標,以成交總價很高的一戶來說明這一區的房價,但為什麼不使用總價很低的案例呢?」張金鶚指出的是房價資訊揭露的弔詭處,所以要怎麼樣真實呈現房價的漲跌?以實價登錄資訊為基礎,建立類似物價指數概念的住宅價格指數,藉由觀察品質標準化的「標準住宅」在不同時期的價格變動,做為衡量各時期住宅價格的依據,能避免用個案推論通案,更真實反映價格。
地政局指出,所謂「標準住宅」,就是用基準期間區位、屋齡、建物型態、建坪等11項的平均數所構成的住宅,主要特徵為:27.19坪、坐落在5樓、屋齡 22年的住宅,以「標準住宅」來衡量住宅價格變動,可減少因不動產異質性所造成的趨勢判斷偏誤。
張金鶚指出,從2012年8月開始發布住宅價格指數,至目前為止,台北市的房價相對平穩,隨著越長時間的統計,越能看出房價趨勢。也因為目前資料還不夠健全,所以目前發布的住宅價格月指數以4區為一個單位,將來會朝12區努力。他也建議民眾買房子之前,可以養成兩個習慣,(1)先看實價登錄的成交價格,(2)看房價指數的波動,因為有了參考點,讓買房子不再只是眾說紛紜,也因為減少了買賣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而可能增加與業者討價還價的能力。
另外,根據台北市政府研考會所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高達七成二的民眾贊成公布「台北市住宅價格指數」,七成九贊成「台北市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管理房屋廣告。此外,六成一的民眾認為公布「台北市住宅價格指數」及執行「台北市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對健全房地產市場、抑制業者哄抬炒作有相當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