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正義當道,各地方政府恐陸續展開不動產查稅行動。
- 嘉義縣政府將鎖定自用住宅稅率與農舍問題展開查核。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因戶籍遷出導致該地無本人、配偶及直係親屬設立戶籍,依規定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2012年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土地將列為年度清查重點項目,若戶籍確已遷移,應依規定於30日內向財稅局申報改按一般用地計徵地價稅,未於限期內申報者,依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將有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緩之虞。
另外,為遏阻逃漏並維護租稅公平,嘉義縣財稅局將加強清查農舍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財稅局指出,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6條第1款規定,農業用地合法興建之農業設施或農舍,其興建面積超過核准使用面積或未依核定用途使用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超限建築或變更使用因 不符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徵收田賦規定,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