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升息半碼

銀行承作房貸比重已下降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中央銀行2011年3月31日舉行理事會決議,決議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各調升0.125個百分點,分別由年息1.625%、2%及3.875%調整為年息1.750%、2.125%及4%,自2011年4月1日起實施。

中央銀行表示,這次調升利率,主要考量因素為:
(一)2011年初以來,主要先進國家景氣較預期為佳,新興國家經濟持續成長;惟北非及中東局勢不穩,國際商品價格攀高致通膨升溫,加以近期日本震災衝擊原材料及關鍵零組件產業鏈等不確定因素增加,恐影響全球景氣復甦力道。

(二)國內經濟維持穩定成長。在出口成長帶動下,工業生產增加,民眾消費意願仍佳;勞動市場續有改善,失業率下降,行政院主計處預估本年經濟成長率為4.92%。惟受日本震災衝擊,出口及國內產業亦可能受到影響。

(三)由於原油、穀物等進口原物料價格持續攀升,國內相關零售商品售價反映調漲,本年1至2月消費者物價(CPI)年增率為1.21%。主計處預測本年CPI年增率將升至2.0%。

(四)隨景氣升溫,銀行授信穩定成長,隔夜拆款利率緩步上升。自2010年6月以來,3度升息,並增發長天期定存單(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共發行1兆2,000億元,其效果相當於調高存款準備率4.55個百分點),加強吸收流動性之下,2月份銀行淨超額準備已降至191億元之適度水準;本行亦妥善控制貨幣數量,1至2月平均M2年增率為5.86%,維持在目標區(2.5%~6.5%)內。上述措施,均有助於維持物價穩定。

中央銀行表示,雖然國際間不確定因素增加,可能影響國內經濟穩健成長;但鑑於市場利率緩升,且輸入性通膨壓力增強,央行理事會認為調升利率,有助抑制通膨預期心理,維護物價穩定。

此外,央行表示,自2010年中以來,銀行授信集中現象持續改善。購置住宅貸款占總放款比重已由2010年6月27.97%降至2011年2月底27.17%;同期間,特定地區新承做房貸占全體新承做房貸總額之比重亦由64.4%降至59.9%。貸款成數續降,房貸利率上升,有助銀行風險控管與健全經營,並保障存款大眾權益,促進金融穩定。

中央銀行理事會認為,2009年10月以來,央行對金融機構所採行控管不動產貸款風險的各項針對性審慎措施,已積極落實政府「健全房屋市場方案」,且發揮成效;未來將繼續執行前次理事會決議的「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並視實際發展狀況,採行合宜的之因應措施。同時,政府各部會刻正落實推動相關政策,將有助不動產市場的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