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2011年違規創3年新高

不動產經紀業2011年違規創3年新高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房市景氣好而吸引許多人投身不動產業,但也因為不熟悉或忽略法規,使得不動產仲介人員在業務責任方面常出現違規情形,根據台北市政府2011年1~10月統計,19件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是最多的違規事項,已比2010年全年17件還要多。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21條,「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但台北市政府近3年資料顯示,2009年1件、2010年17件、2011年前10月19件,是不動產從業人員業務違規案件最多的項目。其次是未指派經紀人簽章,近3年的違規件數分別為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前10月5件,根據管理條例22條規定,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有6項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違規排行第3名是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從事仲介業務在近3年有13件,今年前10月就發生4件。

台北市政府統計自2009年到2011年前10月共發生的業務責任違規有83件,今年前10月已有37件,明顯比2009年13件及2011年33件增加許多。近3年已有經紀人遭申界誡1 次有14件,經紀營業員遭申誡有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