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 內政部評鑑全國第一

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 內政部評鑑全國第一(照片提供:高雄市政府)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內政部2011年舉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高雄市再次榮獲全國第一,考核內容包括管理組織報備以及相關業務推動等情形,考核結果93.5分,為全國唯一達90分以上者,遠高於第2名的69.2分。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在市長陳菊「市民作主」、「宜居高雄」的施政核心價值下,工務局積極輔導公寓大廈成立自主管理組織,營造健康永續的居家環境,除達成社區自治外,也推動首創全國公寓大廈認證制度,對其建築物及消防設備安全達一定標準,且依法僱用領有證照之管理公司或管理員,即可向工務局申領認證標章,經審查通過後,除頒發證書並安裝標章於大樓,不僅讓社區管理上軌道,也保障相關公共安全,並帶來房地產保值的效益。

楊明州說,縣市合併後的大高雄,其都市化程度將更為提高,城鄉人口也會向中心都市集中,故如何確保社區大樓居住品質與安全,達到住民和諧共治,均為施政要項,除加強社區公安與環境景觀檢查外,社區主動性的管理與政府輔導協助,都是內政部評鑑高雄市奪冠的重要因素,也是全國觀摩的典範。

建築管理處處長黃志明表示,為促進住民和諧共治,維護社區品質,除辦理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也主動舉辦公寓大廈管理座談會,聘請律師及專家分別就公寓大廈常見糾紛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條文提供實務見解及如何訂定社區規約及社區住戶參與公共事務的藝術等「眉角」,解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及住戶問題。另為協助社區民眾及管理委員會解決居家糾紛釋疑,避免動輒興訟,於每週四上午10點至12點在四維行政中心1樓建築管理處設置公寓大廈管理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在現場免費答覆民眾問題,提供社區公寓大廈管理方面的法律釋疑。

工務局為高雄市公寓大廈住戶及管理委員提供相當多的免費行政資源,讓高雄市的公寓大廈管理、居住品質及相關法律知識更為提昇,希望住戶及管理委員能夠多多利用,期許透過座談會的法令宣導、免費輔導成立管理組織、法律諮詢、提昇榮譽感標章認證制度,能讓大樓的管理更加健全,提昇居住品質,促進社會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