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專題報導】「集村農舍」原本是政策美意,讓無農舍的農民可興建農舍的方式之一,但實施以來的成效不彰,反而引發爭議,政大教授顏愛靜從生產、生態及生活等三面向檢視集村農舍的成效,發現最終還是要歸咎執行面才造成這股歪風。
政大地政系教授顏愛靜表示,台灣無自用農舍的農民得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這是政策允許「集村農舍」出現的緣由;因為個別興建農舍對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村景觀有負面影響,所以擬藉由興建農舍以發揮聚集效果。
顏愛靜教授由「三生」檢視集村農舍的成效,卻未見其應發揮效益。
(1)從生產面分析:目前推出的集村農舍所配合的「農用農地」多數位在貧瘠荒蕪、低生產力的偏遠山地,呈低度利用。耕作的「農用農地」與居住的「建用農地」距離相去甚遠,無法有效提升農業經營效率與產能,也無法落實「農地農用」理念。
(2)從生態面檢視,建用農地開發無須循土地開發許可制提出申請變更,原則上仍屬農業用地「容許使用」的一環,恐將至特定農業區優良農業生態環境,因用地變更而遭受破壞。但現今的特定農業區多成為「集村農舍」的建用農地,山坡地、林地等環境較敏感、容易發生土石災害的地區,反成為農業經營使用的農業農地,已本末倒置。因為該制度沒有達到保護優良農地目的,反因區位選擇偏好,破壞很多特定農業區的農地,使其成為不可回復的建築用地。
(3)由生活面探究「集村農舍」」發揮的成效:農民在經濟條件不佳情況下,對高價位的集村興建農舍,很少有購買力參與興建的動機,導致「非農民」成為主要的集村農舍起造人。
「集村農舍」個案召集人多以建商為主,集村興建農舍成為建商營利標的。此外,農民特有補助專款,由「非農民」申請領取,又農舍起造人享有農地免稅的優惠,集村興建農舍成為「住宅型」社區。目前的「集村農舍」設計並不符合務農需求,無法確實幫助農民提昇其生活環境。
顏愛靜教授認為,從「三生」面向檢視「集村農舍」成效不如預期,這結果跟執行面有密切關係,因為集村興建農舍審核過程流於形式,允許興建「集村農舍」後續管制未確實執行,政府也未向農民積極推廣集村興建農舍制度,農民可能對集村法令不熟悉,而未以集村興建農舍為選擇農舍興建方式的考量。集村興建農舍「募集公司」行銷行為的合法性暨成員召募方式,在現行法規上並無具體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