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預計於2013年為有意願於高雄地區設置太陽光電之民眾或系統廠商,成立高雄市申設太陽光電單一窗口。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高雄市預計於2013年為有意願於高雄地區設置太陽光電之民眾或系統廠商,成立高雄市申設太陽光電單一窗口。
新聞摘要
  • 高雄市預計於2013年為有意願於高雄地區設置太陽光電之民眾或系統廠商,成立高雄市申設太陽光電單一窗口。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經濟部能源局2012年11月5日修正放寬「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未來裝置於個別住宅屋頂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得各別申請認定,不受土地所有權人相同或相鄰土地須容量合併計算之限制。
 
為加速太陽光電普及化,達到陽光屋頂百萬座之目標,經濟部能源局除先前已簡化自有住宅太陽光電系統之申設,針對住宅所有權人於其屋頂設置30瓩以下放寬免競標標準,現階段更為推動陽光社區專案計畫,鼓勵集合式住宅屋頂集體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已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使得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設置之土地相鄰或相同且土地所有權人同一,但設置於建物各別所有之住宅裝置容量可免合併計算。
 
另經濟部能源局為引入能源技術服務業精神,推動PV-ESCO模式,由太陽光電系統業者向民眾租賃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負責營運與維護,亦同步修正第4條規定,同一申請人設置之同類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其設置場址之土地或建物為相鄰或相同者,裝置容量應合併計算。但設置於建物各別所有之住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高雄市府經發局獲市長支持,預計於2013年為有意願於高雄地區設置太陽光電之民眾或系統廠商,成立高雄市申設太陽光電單一窗口,提供全程申請流程協助;由於申設太陽光電程序涉及項目繁瑣,分別為台電併聯、雜項執照或免雜照備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及登記與綠色融資,為簡化及加速申請流程,該單一窗口將由台電高雄區營業處、台電鳳山區營業處、市府工務局及經發局合作成立。
 
另有關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同意備案及設備登記等相關業務,可委由地方政府辦理事項,亦於本次公告中一併修正公佈;經發局表示將積極向經濟部能源局洽談符合免競標之申請案委由高雄市府辦理。而有關中央推動PV-ESCO模式計畫,經發局預計同步於2013年放寬高雄市綠色融資(小蝦米商業貸款及策略性貸款)申請資格,除於高雄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系統廠商外,對於有意願於自有住宅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之高雄市民,亦可向高雄市府經發局提出申請融資貸款。
 
發展再生能源與節能減碳乃是目前綠能發展的主流,高雄市政府與中央對於百萬屋頂計畫的推行具有相當的決心與執行力,並期能共同合作全力推廣太陽光電設置與綠色產業,除高雄市府經發局成立單一窗口及提供綠色融資外,高雄市府工務局亦針對社區店舖住宅大樓或透天住宅店鋪民眾,可提出太陽光電設置補助申請,補助金額每峰瓩(kW)太陽光電為1萬至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