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商版陽光社區高永建設已於9月中正式向市府提出太陽光電設施雜項執照申請獲准,預計在2012年底前可以完工
工務局局長楊明州表示,縣市合併後,陳菊市長要打造高雄成為綠能城市,全力推動太陽光電,以發揮高雄每年2100~2300小時日照充足的優勢。該局也立法放寬太陽光電設置的高度限制到4.5公尺,並且首創全國訂定綠建築自治條例, 5000萬以上公有建築物、16樓以上與開放空間建築、工廠類建築、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等申請建照時都必需設置太陽光電或綠屋頂。為協助住宅社區民眾設置太陽光電,該局有訂定補助辦法,每峰瓩(KWp)補助1~1.5萬。市長陳菊支持推廣太陽光電,同意動支900萬元第二預備金,進行補助,預估將可提供150戶市民申請,2012年底前可望出現首座陽光綠建築社區。
楊明州說,該局刻正全力推動建商版及社區版的陽光社區、違建轉型太陽光電等專案,並協助綠建築自治條例依法該申請太陽光電案件請照事宜。該局已委託教育部認可的太陽能學校高應大團隊,在四維行政中心一樓建管處設置請照窗口,並提供太陽光電的請照、補助等專業諮詢。並且該窗口會將民眾在申辦太陽光電設施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提報光電技術會報與太陽光電推動小組平台協助解決。包含大社區大吉路、小港區三民路、三民區民族一路有意願社區將辦理現勘,以及建設公司已完工多年社區等也進行輔導設置太陽光電中。另外,也會將涉及中央法規或其他部門事務問題,提請經濟部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座計畫推動辦公室協助處理。請有意願設置太陽光電的建商、大樓社區或住戶主動聯繫該局,該局可將其列為專案輔導對象,會同市府相關局處及能源局計畫推動辦公室協助解決。
高永建設總經理徐淑美說,目前在太陽光電推動上,高市府的法令已有很大的突破,對於建築物申裝太陽光電可到4.5公尺免計面積,讓太陽光電設施底下的空間可以作遮蔭、休憩、綠化等運用,相當有幫助,但太陽光電的推動單靠地方政府是很難達成的,包含銀行融資問題、台電傳統電度表體積問題以及社區型建築物發電設備需要合併計算問題,如競標、10峰瓩以上躉購價降低至8.3元等問題,都是小戶人家與建商申請時都會遇到的問題,希望中央單位可以儘速來協助處理。
工務局建管處處長黃志明表示,目前建商版陽光社區高永建設公司鳳山案已於9月中正式向市府提出太陽光電設施雜項執照申請案已經通過,預計在2012年底前可以完工。而且以本案每戶裝設4峰瓩的太陽光電設施,扣除自家用電費用後,每個月約還有1500~2000元左右售電收入,可以減少房屋貸款的壓力。但是因為受制目前全年度競標額度已經用完,只能申請30峰瓩(KWp)以下設置量,但該公司表示,仍會協同系統商及市府,透過經發局小蝦米貸款及工務局的太陽光電補助等,遊說其他住戶一起來施作合法的太陽光電棚,避免社區屋頂違建影響社區品質與價值。
黃志明說,為因應亞洲新灣區開發建設所帶來的整體效益,該局針對多功能經貿園區優先查核輔導屋頂違建改設為太陽光電,目前包含前鎮區、小港區屋頂設置頂棚而無四週圍蔽類型的違建,目前也由高應大輔導中。他也強調,屋頂增建決不能有居住行為,依照消防署統計,國內每年火災百分之八十都是透天屋頂加蓋發生類型為主,因為頂樓封閉無處可逃生,常常造成人命傷亡,因此,目前市府推動屋頂違建轉型是以高度4.5公尺以下為主,請有以上情況住戶,儘速主動與該局連繫確認如何輔導設置太陽光電後合法化。
工務局表示,該局已於7月份公告實施「2012年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開始受理社區住宅大樓或透天民眾提出太陽光電設置補助申請,補助金額每峰瓩(kW)太陽光電為1萬至1萬5,000元,2012年度總補助金額為新台幣9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