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結合周邊建設與當地資源通盤檢討
新北市政府為因應浮洲地區周邊建設,提出全區的都市計畫發展內容,將浮洲地區未來的發展願景塑造為兼具居住、休閒、生態、文化創意的多功能生活城,規劃內容除增加現有公園、綠地面積外,還有結合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規劃文化創意專用區,發展文創產業。
此外,在台鐵浮洲簡易車站周邊也規劃商業區及大面積廣場,提供板橋及浮洲地區居民購物、休閒新去處。
營造生態都市‧樂活‧宜居新標的
為建構浮洲成為更符合現代環境所需的生態保育、人本都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規劃內容全面升級,保留既有老樹簇群,創造臨水岸大面積開放空間,並要求綠建築設計,營造水與綠的生態都市。
除了健全交通系統外,對於人行空間的要求也將採高標準化設計,以建築基地開發全面退縮留設人行道及自行車道,結合大眾運輸場站,發展綠色運輸。
而針對氣候變遷的議題上,整體計畫內容也強調未來開發時,應特別重視區域排水及防災規劃,另外於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規劃時也將對當地舊有文化資源,透過文化資產保存方式予以規劃保存。
中央合宜住宅落腳浮洲 2015年交屋入住
行政院為有效抑制房價高漲並政策性供給價格合理的房屋,於2010年4月核定「健全房屋市場方案」,選定以位在板橋浮洲地區的榮工廠周邊約22公頃的土地做為合宜住宅的興建基地,整體興建計畫已於2011年9月30日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將興建4032戶,出租住宅448戶,共計4480戶,預計於2014年底前完工,2015年3月交屋。
合宜住宅與浮洲都市計畫相呼應
為使中央合宜住宅的興建計畫與浮洲全區的都市計畫整體發展相互融合,相關因應措施有:
1.合宜住宅興建計畫與市府規劃的浮洲全區整體發展結構相互搭配,如計畫道路銜接、綠地串連。
2.2010年3月啟用的親民公園予以保留。
3.合宜住宅區內公設負擔比例與區外一致。
4.由市府擬定都市設計準則,掌握整體開發品質。
5.中央補助經費8.9億,市府協助周邊公共工程(聯外道路、跨堤橋樑)興闢。
6.榮工處廠房桁架文化資產保存處理。
浮洲美麗新願景 指日可待
新北市政府為加速浮洲地區開發,於2011年10月14日通過的主要計畫內容,將再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在內政部審議期間,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時審查細部計畫中有關土地使用內容、強度、開放空間系統、人行步道、建築退縮等項目,期望主、細計審議可以同步作業,屆時併同完成,早日改善浮洲環境。
*附註:合宜住宅承購「報您知」
一、承購資格:為一定收入以下之無自有住宅家庭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1戶者。
3.單身年滿40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符合下列家庭年收入標準:
1.第一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台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100年度金額為158萬元)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2.第二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超過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台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且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台北市百分之八十分位點(100年度金額為247萬元)家庭之平均所得者。同一家庭僅能承購一戶,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已取得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且承購合宜住宅者,不得再次申請本證明。
二、受理申請期限及方式:內政部將另行公布受理申請期限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