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行政院會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新聞摘要
  • 行政院會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行政院會2013年12月26日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增列1997年6月30日以前屬公共工程拆遷戶遷建基地範圍而於○年○月○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尚未完成讓售土地地價之計算,比照依遷建基地範圍內地方所有土地讓售之計價方式辦理。該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鑑於民眾申請讓售台北市五分埔國有非公用土地案時,基於同一遷建範圍內「台北市有土地」及「國有學產土地」陸續經台北市政府1974年間及行政院2002年間核定可依讓售當期公告現值計算出售價格,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則須依「國有財產法」第58條相關規定按市價出售,導致民眾一再陳情比照上述按讓售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辦理讓售,歷經多年陳情至今懸而難決;為能徹底解決此一問題,因此擬具「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第一項但書,增列1997年6月30日以前屬公共工程拆遷戶遷建基地範圍而於○年○月○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尚未完成讓售土地地價之計算,比照依遷建基地範圍內地方所有土地讓售之計價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