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由中信銀保留作為營業據點
中信銀表示,因應南港新總行大樓即將落成啟用,松壽路總行大樓使用單位預計搬遷至南港新總行大樓。為符合銀行法第75條有關商業銀行投資自用不動產的規定,故辦理標售松壽路總行大樓房地所有權持分95%相關事宜。
中信銀表示,考量長期業務發展及企業識別效益,擬由本行留用松壽路總行大樓房地所有權持分5%,以保有營業據點。
得標人應承買松壽大樓房地所有權持分95%;得標人應拆除松壽大樓,並與中信銀於原址合建新建大樓,由中信銀分得新建大樓
總建物面積之5%(及其所屬基地持分)並應負擔5%興建成本;中信金控及其子公司有權向得標人價購新建大樓總建物面積的20%
(及其所屬基地持分),並就新建大樓其餘75%建物面積(及所屬基地持分)享有優先承買權。
徵選截止日暫定為2013年11月5日,中信銀有權決定停止或延期辦理本標案,或作出暫緩、終止或不予簽約之決定,投標人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賠償或為其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