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2011年積極處理無公務利用必要畸零地之出售、出租與利用事宜,度出售收入高達12.4億餘元;租金收入達6.3億餘萬元,達成年度預算。

台北市2011年處分不動產收益達18.7億元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促進市有土地有效利用,並增裕市庫收入,台北市政府財政局2011年積極處理無公務利用必要畸零地之出售、出租與利用事宜,度出售收入高達12.4億餘元;租金收入達6.3億餘萬元,達成年度預算。

財政局表示,為利財產之永續經營,大面積市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參與或主導都市更新等方向開發。至小面積無法單獨使用之畸零市有土地,適時依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出售,可促進市、私有土地之整體開發利用、加速都市景觀營造。另於2011年度建置估價報告書範本,期以提升報告書品質,有助於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會議售價審議之決策與議事效率,維謢市產權益。

另該局近年來積極清理積欠,成立清理小組,就已列管之租占卡號逐戶清查,查得租占戶有積欠租金或使用補償金情事,即依規定催繳,催收未果則循訴訟程序處理。惟針對占用人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清償者,輔以分期攤繳方式辦理。申請分期攤繳所立具之本票,或經司法途徑取得判決文件,建立管控制度,以確保債權。

此外,為增加公產使用效能,財政局特就經管的市有非公用閒置土地加以檢討,採簡易綠美化、提供標租及短期使用或辦理停車場標租等多元化方式釋出,以美化市容、增加市庫收入為目標。並且針對標租及短期提供使用案件,建置履約管理相關作業,強化管理面,提升非公用財產效能,增裕市庫收入。

財政局另外指出,市府各機關經管房地如已無使用必要,應提報財政局辦理重新分配,各機關如對該房地有使用需求,則應擬具需求具體計畫,由財政局彙整後,邀集市府研考會、秘書處及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需求機關目前使用房地情形,進一步確認使用需求後,簽報召開府級研商會議。

截至2012年1月止台北市政府已分別就台北市中正區南門市場4樓之2、信義區行政大樓3樓部分空間、萬華區東園街19號8樓及中山區原培英市場預定地等市有房地,討論其後續之使用。

未來市政府將持續循此機制,檢討市有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促使市府各機關將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房地資源釋出,除適時提供所屬機關公務使用外,亦可規劃利用,以活化資產;又財政局亦將持續查核各機關財產使用情形,並精進各項土地利用政策及強化市有資產運用效益,以達成市有財產永續經營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