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知名投資客黃勇義因從事不動產仲介,熟悉不動產買賣中資訊不對稱情況,可從中炒作獲取高額利潤,於是,黃勇義2004年起,陸續利用周遭親友作為人頭,收購大台北地區不動產。
更於2007年成立仲介公司,雖從事不動產買賣業務,當並沒有據實向地政及稅捐機關申報,同時,黃勇義一邊用人頭收購不動產,一邊以仲介公司哄抬價格出售,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台北地檢署接獲舉報後,經過9個月的調查,過濾數萬筆資料,終於,於2011年12月7日發動搜索行動,由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處、北機組、中機站等單位,出動近百名調查官與6名國稅局稅務員,同步搜索黃勇義公司、代書事務所及人頭,並約談42人涉案人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