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臺北報導】廣告中常見到建商銷售在一些縣市山林間的房屋,台灣不動產物業人力資源協會理事長游榮富表示,這是屬於集村農舍的建案,稅務人士表示,購買這種產品時,要該要申報買賣契稅。
據地方稅務局指出,最近建商推出集村農舍建案,並以「買房屋送農地」口號促銷,也就是建商先以自然人名義購入較便宜的「山坡保育區農牧用地」後,等購買人數達到集村農舍最低門檻20人以上時,再將手上的「山坡保育區農牧用地」分割過戶予房屋承買人,再以此農業用地,專案向建管單位申請於同鄉鎮或毗鄰鄉鎮另筆農地上興建集村農舍。
目前出現已完工的集村農舍,由於是向建商購買,依契稅條例第16條規定應在房屋完工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契稅。所以,稅務機關呼籲如有民眾購買這類集村農舍者,應該記得按時申報繳納契稅,以免查獲時除應補繳本稅外,並應依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