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室的糾正理由指出,市府抵費地上的建築物沒有依規妥適處理,任由宗教團體長期占用,有損政府權益,要求市府必須依法處理。地政局為抵費地的主管機關,被糾正後必須立即依法行政,因此陸續辦理了4梯次的抵費地、抵價地標售。
日前拍賣土地中,包括溝漧大眾爺廟、一心福德宮都已順利標出,僅剩土牛萬善堂、土牛福德祠二筆則流標。副市長徐中雄指出,不論是土地公廟或大眾爺廟,都是地方上感情依賴很重的地方,雖然受到審計單位的糾正,但市府是一個「有感情的市政府」,即使依法必須進行土地拍賣,一定要讓地方民眾感受到這些廟祠都能有所歸依。
副市長蔡炳坤也表示,市府各機關在依法處理公有地的同時,如果土地上已有廟宇,一定要跟管理單位及當地民眾好好溝通,儘量圓滿處理。另外,如果地方上同意,原本供奉的大眾爺也可以輔導移至公用的無主堂塔。
建設局長沐桂新指出,由於土地公廟或大眾爺廟有一部分是配合道路公共設施開闢,而遷移到市府公園綠地,市府也曾試圖訂定公園綠地可設置土地公廟的自治條例,但後來因內政部不同意備查,而無法做為安置的法源依據。他認為,興建寺廟的長久之計,還是要集信眾的力量找尋適合的土地。
地政局表示,2011年度清查抵費地作業時,都會到現場瞭解土地情況,只要遇到土地上有廟宇,都會先清查界址,再向廟方說明土地是市府所有,未來如果辦理標售,希望廟方能集資來投標,以徹底解決土地合法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