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表示,立法院在1990年1月間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總計修法的時間長達7年,但農委會與內政部營建署這次共同研擬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大幅限制「農業發展條例」的內容,竟然是在不到1年的時間便提出修正草案,對照當初「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法過程,政府修法的過程未免太過草率。
自救會批評,農委會根本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完全缺乏整體政策的規劃。為了「保護優良農地」,農委會和內政部營建署共同研擬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農委會規定,除了農業以外的年收入,必須低於50萬元的專業農民才可以興建農舍,我們自救會的成員不禁懷疑:農委會官員的頭殼裝了什麼東西?
事實上,農委會之所以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監察院在2010年9月糾正農委會,讓許多優良農地淪為農舍,農委會甚至在2010年10月以一紙行政命令,逾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函文要求各縣市政府停發興建在特地農業區的「集村農舍」建照。
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國內蓋在特定農業區的「個別農舍」面積是「集村農舍」的好幾倍,而且「個別農舍」違規使用的情形非常嚴重,自救會質疑,為何農委會只拿「集村農舍」開刀,而沒有動「個別農舍」?
抗議農委會的作法,「全國農地權益自救會」準備在7月15日站到總統府前面,勇敢的捍衛自身的權益,怒吼「台灣的農民絕對不是那麼好欺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