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億如指出,現代住宅、社會住宅、合宜住宅就如同不同價位的3種套餐,民眾可依自己的需求選購。經建會也將於1個月內與內政部會整合協調,明確定義各式住宅政策,未來政府正式推出後,民眾就知道如何選擇。
此外,經建會也通過內政部所提報「建立公共建設計畫結合土地開發計畫整合平台」,將有助於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
經建會表示,建立公共建設計畫結合土地開發計畫整合平台,旨在計畫先期規劃階段,即將公共建設計畫與該地區土地開發計畫相互結合,擴大計畫效益規模,提高計畫財務自償率,並把公共建設之外溢效果,透過適當回饋機制,用以挹注公共建設計畫所需經費,落實「社會效益面」、「社會公平面」及「財務效益面」三大面向兼籌並顧之目標,並增進中央與地方政府夥伴關係。
經建會進一步表示,現行做法為行政院核定公共建設計畫後,方可據以辦理土地使用變更等作業,除產生執行時間落差外,也有土地取得爭議等不確定因素,不僅造成計畫延宕,也無法及時挹注公共建設財源。
未來公共建設計畫先期規劃階段,計畫主管機關就會同地方政府勘選計畫範圍,並共同提出地區發展方向與公共建設基本方針,提送整合平台討論,確立開發原則後,據以研擬公共建設計畫(含土地整體開發構想),並依規定邀相關財主單位針對財務策略規劃先行審核,再循程序提報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同時執行公共建設與土地開發計畫。
運用結合周邊土地開發之財務策略,可擴大公共建設計畫財務效益,再配合適當回饋措施與土地開發收益挹注,將計畫外部效益量化並轉為計畫財務收入,積極提升計畫財務自償性。此一公共建設計畫與土地開發計畫整合平台的建立,將可使計畫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共同研商規劃,就建設開發方式與財務規劃達成共識,促使核定後之公共建設與土地開發計畫得以同步執行,降低土地取得與開發等不確定因素,進而強化公共建設之財務規劃。
此外,為利計畫財務調度,具自償性計畫可視計畫性質整合運用現有基金或新成立基金辦理,並可於新基金設置條例中,將回饋金之運用納入規劃,或配合修正相關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以利回饋金挹注基金。經建會表示,透過該整合平台運作,將有助於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擴大計畫財務效益,增進財務調度,以利計畫順利籌措建設資金,加速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