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針對民間團體質疑「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綠地換容積政策法制化等問題表示,台北街頭以往常可看到許多窳陋、廢棄之建築物,因諸多問題而閒置荒廢多年,形成社區安全死角並嚴重影響都市景觀。
因為都市更新時程冗長,且為了配合「2010台北國際花會博覽會」舉行,2009年度起,台北市政府即開始推動「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以建物存記及容積獎勵方式,鼓勵公、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主動提出申請,將其管(所)有窳陋閒置建物拆除、進行簡易綠美化,計畫之始非定位為興闢公園,而係以該基地更新開發前之短期利用,改善地區環境,且推出期間深獲地方居民極大支持與肯定。
「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於2009、2010年度執行以來,共完成綠美化工程74案(16案為公有土地、58案為私有土地),私有土地申請案中,申請人多數為一般地主,並無獨厚建商財團。
另依計畫規定申請容積獎勵者計66案(8案為公有土地、58案為私有土地),2009年度「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容積獎勵分為「騰空期程獎勵」、「美化容積獎勵」,並分指定策略性地區、非屬指定策略性地區兩類,依申請基地投入美化與維護成本換算容積,給予法定基準容積3~10%不等的容積獎勵。
台北好好看系列二2010年度考量計畫已達推廣成效,指定策略性地區最高只能得到法定基準容積2%獎勵,非指定策略性地區則為1%獎勵,但也不是無條件給予,仍須視基地所在區位、綠美化類型、綠覆率、實施空地維護管理環境改善成本、獎勵係數、公告現值、是否達維護管理期程(依計畫規定2009年度申請案依核准日期開始維護管理應至少達18個月;2010年度維持期程至少至2011年12月31日)及維護管理考評結果等,由台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審議委員會審定。
為確保綠美化基地維管品質,「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中並訂有考評控管機制,及相關罰則(即申請基地若經台北市政府考評或例行、不定期檢查不合規定,經累計2次限期通知改善仍未改善者,台北市政府得扣減其容積獎勵額度)。
目前「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74案綠美化基地仍在計畫規定之應維護管理期程內,倘後續欲參與都市更新,其相關更新獎勵容積亦須透過權利變換方式,由所有權人參與選配,也非財團或實施者獲得,且申請建築時,亦必須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相關法令限制。
此外,「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公有土地綠美化案件,倘屬國有土地者,台北市政府業與該管機關簽訂土地代管契約,協助進行綠美化維護管理,屬市有土地者則由台北市政府相關管理機關負責維護管理,並於基地綠美化完工後,均開放予大眾使用,使民眾享有改造成果。
「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的推動,不但解決窳陋閒置建築物所帶來的治安、衛生、景觀等問題,短期內已透過政府較少資源的投入,結合民眾參與機制,創造更多鄰里綠地(合計將提供15.1公頃綠地供大眾休憩使用,其開放出來的空間及綠地相當於1年9個月的時間內完成0.6座大安森林公園)。
台北好好看系列二除可達到節能減碳效果,長期更能使民眾藉由使用綠美化空間,了解空間改善重要性及增加環境教育機會,對於台北都市環境改善具有積極且正面的助益,這些都是因「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的推動,所帶來之有形與無形效果。
為持續推動窳陋建物的騰空與綠美化,或創意的空間再利用模式,讓台北變好看、提升整體都市景觀、推動生態城市等目標繼續實現,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亦配合修訂「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新增更新前「老舊閒置建物拆除、美化容積獎勵」,其額度仍在更新容積獎勵1.5倍上限值以內。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增訂目的係改善地區環境品質及增進環境安全,作為更新示範,以提高民眾參與都市更新之誘因。」另外,台北市政府亦修訂「台北市景觀管理自治條例」,以積極引導都市再生與空間創意再利用,並使「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之精神成為推動新的城市治理觀念,及後續推動都市更新及都市再生之重要標的。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指出,「台北好好看系列二計畫」2009年首次實施至今,短期創造極高效果,係希望導引市民能多把眼光放回綠色、減碳生活,並推廣好的城市景觀管理理念。城市須要改變和超越,也需要各界關心和合作,未來市府將持續透過各種都市景觀管理手段,推動城市環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