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飛雄

北縣仲介公會首席副理事長唐飛雄認為公佈房屋交易資訊侵犯購屋隱私明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會預計2010年9月9日要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要求不動產仲介業及代銷業者,針對成屋及預售屋交易,必須以實際交易登錄,期達到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明化目標。仲介界人士認為,此舉仍會公佈消費者隱私,如果要公開交易資訊應全面性實施。

行政院官員認為,未來登錄房屋交易資訊時,交易人身份不需登錄,不會有侵害隱私權。台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首席副理事長唐飛雄表示,從個人資料保護法觀點,未獲購屋者同意即公佈房屋交易資訊會影響消費者隱私,況且以仲介或代銷業者所促成的交易戶數佔現有房屋市場戶數比率很低,雖然官方認為輸入房屋交易資訊時,只會輸入成交路段的部分內容,但以實務狀況而言,每個路段的區域成交戶數少,很容易被發掘是哪一戶成交,成交戶資訊仍可被視為「特定」戶,所以會侵犯消費者隱私。

仲介人士指出,透過仲介業所成交的房屋僅佔整體房屋交易量四成左右,其它透過代書或鄰居、親友間買賣比例也很高,如果要達到交易資訊公開目的,政府應可以從地政單位找到各房屋交易資訊,直接由地政單位公佈即可,不必透過房仲業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