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 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疑義
為推動社子島地區之開發,台北市府研提「變更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並規劃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4條第2項:「需用土地人應於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或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其公益性及必要性。」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期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組成專案小組,共參與4次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聯席會議;嗣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於2018年6月13日聽取台北市府報告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後,作成決定:「本案係台北市政府為改善社子島地區居住環境品質並配合防洪計畫取得200年防洪標準所需高保護設施及其退縮緩坡空間所需用地需要,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應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
台北市府已具體回應內政部土徵小組就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之意見,終獲內政部都委會決議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台北市府係依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前揭決定內容,說明社子島地區採取區段徵收為開發方式已獲肯認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與事實相符,特予澄清。惟該小組仍請台北市府就本地區辦理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加強論述、研擬更多元、優惠之安置措施及加強與民眾溝通等,並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詳加說明。經台北市府遵照土徵小組意見,具體回應處理情形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2018年6月26日審議通過變更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含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目前社子島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2020年4月23日第764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台北市府將續辦理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土地市價查估及地上物查估等區段徵收準備作業,後續尚應依序辦理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報請內政部審核、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及區段徵收公聽會,以及擬具區段徵收計畫書報請內政部審議;俟內政部核定區段徵收計畫後,始公告實施區段徵收。台北市府未來於辦理報請內政部審議時,當遵照土徵小組意見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25次會議之附帶決議事項,妥予完備各項計畫內容,以有效保障被徵收地主財產權及居住權為目標,使本開發案得以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