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河市產權登載面積差異鉅大,影響權益分配比例,北市府主張受有詐欺故撤銷原權益分配比例30.75%
於仲裁期間,捷運局進行本聯合開發案之行政調查作業時,赫然查見日勝生公司在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作業與2006年間權益分配評估作業時所提供之總產權面積差異高達8,666坪(不含停車位)近約9%之鉅,該差異嚴重超出合理之工程誤差範圍,故捷運局2015年內多次去函要求日勝生公司協助說明,但該公司均未完整回復且拒不說明細由,已嚴重干擾台北市府重新辦理估價作業之時程。
更甚者,日勝生公司於仲裁庭中擅自變更仲裁標的,藉此規避雙方約定以訴訟或仲裁解決權值差額找補之基礎,嚴重破壞協議精神,更在台北市府要求以實際產權登記面積進行重新估價作業時,藉由各種手段積極阻擾台北市府之作業時程,促使台北市府產生:「日勝生公司2007年間與台北市府進行權益分配協商時所憑之產權面積表及設計圖說並非真正之設計規劃,而係欲台北市府陷於錯誤,令台北市府因該不實之產權面積表及設計圖說而為2008年1月15日府函所載『同意地主與投資人之權益分配比例為30.75%:69.25%……』、建造成本及台北市府分配總權值等意思表示。」之合理懷疑確信。
基於保障市府權益,台北市府已於2015年11月6日依民法第92條函告日勝生公司主張受有詐欺而撤銷上述2008年1月15日府函之意思表示。
自柯市府上台以來,台北市府本於雙方長久以來之合作精神,積極組織專案會議與日勝生公司協調,避免雙方徒耗行政與司法資源,希望尋求彼此可接受之和解方案,俾及時維護廣大市民之權益。令人遺憾地,日勝生公司多次虛言以對,已自失誠信。台北市府有必要檢討日勝生公司所涉聯合開發案件未來之合作關係,在日勝生公司未重建誠信前,台北市府將不再寬容,一切依法嚴格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