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買賣仍應申報繳納契稅,才能變更納稅人名義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買賣仍應申報繳納契稅,才能變更納稅人名義
新聞摘要
  • 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買賣仍應申報繳納契稅,才能變更納稅人名義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買賣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雖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但記得一定要完成契稅的申報與繳納,才能變更納稅人名義哦!
 
稅捐機關表示: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所以移轉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雙方當事人仍應填具契稅申報書及檢附移轉契約書、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契稅繳納後,房屋稅會據以辦理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也才能避免事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