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真澄清!送件至完工僅4年半,新北都更快速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自2001年5月起前台北縣政府受理第1個都更案件迄今,有261處都更基地,其中2011年後申請的都更案有198處,又有36處完成都更程序(其中1處完工),這些完成都更程序的案件,後續將可申請建照、施工興建,並於未來2-3年內陸續完工,因此得以說明朱立倫任內積極推動都更的事實。
至於對「簡易都更」之指稱更是謬誤,新北市推動都市更新是多元且廣義的,簡易都更是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所申請之重建,需符合多項條件才能獲得獎勵,經百分百地主同意後,即由政府快速協助審議發照的簡化程序。簡易都更給予容積獎勵亦同時要求重建後的環境品質,屋齡30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之後,除增強耐震防災與改善都市景觀風貌外,且退縮留設4公尺空間供人行或自行車道使 用、增加開放空間、強化基地保水及留設防火間隔皆有助於都市防災,均是維護環境及公共利益。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再次強調,新北市政府施政一向穩健務實,近年來已透過更具體、明確的法令規範(如容積獎勵核算基準、審議原則等)、都市更新及都市設計聯席審議等方式,加強都市更新的審議效率外,亦重視整體都市更新的公益性、保障民眾權益及資訊揭露的相關配套措施(如研訂資訊揭露、契約注意事項、推動都更家教、工作坊、法令宣導、廣播教育等措施),希望都市更新能更健全的發展 ,盼新北市民能繼續支持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