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揚」建案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處悅揚公司新台幣120萬元、麥特公司新台幣50萬元罰鍰
新聞摘要
  • 「敦揚」建案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處悅揚公司新台幣120萬元、麥特公司新台幣50萬元罰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5年4月8日會議通過,悅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悅揚公司)及麥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麥特公司)於銷售「敦揚」建案廣告上,對於辦公室用途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圖示,就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悅揚公司新台幣120萬元、麥特公司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查案關廣告DM內容宣稱「你可以走出房子,但你總要回家。在台北在東區,你想出走又想回家那這裡就是夢想的家」、「如果每天回家都能經過一座花園,那該是一種難得的幸運」、「如果台北有一座社區,可以擁有自然的碧蔭,那該是千金難買的幸福」、「以前回家只有一條安康路,現在條條大道送你進家門」、「當台北遇見『敦揚』,家就像溫暖太陽」等語。
 
另案關「B2 3-4F傢俱配置參考圖」刊載客廳、餐廳、衛浴、臥室等裝潢傢俱,並擺放於案關建案銷售現場提供給消費者參考,整體以觀,均有使一般消費大眾誤認案關建案可供一般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之虞。
 
然依新北市政府表示,建案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使用用途為辦公室,且位屬「福國安康社區整體開發建築計畫範圍內」,其土地使用管制應受上開計畫內容限制,建案建築物坐落開發許可內之「社區中心」;依前揭計畫書規定,社區中心係作為社區商業、圖書、集會、交誼、康樂、醫療保健及其它公共設施必要性服務設施之使用;「住宅」非屬上開列舉使用。
 
則各該廣告表示與事實之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故上開廣告之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核屬就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