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依營造業法第67條及內政部2003年5日14日訂定發布各級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為處理營造業之撤銷或廢止登記、獎懲事項、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處分案件,設立「台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委員任期於2015年3月31日屆滿,預定5月改選委員(任期: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為廣納與營造業相關個人及團體代表,借重其長才及遴選作業公開透明化,歡迎具執業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建築師、資深律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大專院校教授與營建相關之職業公會(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營造業公會),以個人自薦或團體推薦方式,於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前,依簡章將資料送交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本處預定於2015年5月中召開遴選會議,遴選出推薦名單簽報市長核定。
按「各級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各級營造業審議委員會置委員9人至13人,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分別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兼任或指定人員兼任之;1人為副主任委員,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指定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就資深之營建專家學者及業務主管人員聘派之」。
本次營造業審議委員會預定由府內委員6名及府外委員7名組成,共計委員13名;委員之遴選,預定選出資深律師2名、大專院校教授1名、與營造業相關之職業公會自薦/推薦人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