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服務平台-你租我管,愛屋及屋一起來,公益出租人申請及認定
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嘉義市、苗栗縣等5縣市參與計畫,其中台北市及新北市租屋服務平台已開始受理民眾出租物件及承租需求等相關租屋服務。台中市、嘉義市、苗栗縣目前辦理招商作業中。相關資訊可上內政部營建署租賃資訊網站(http://houserent.cpami.gov.tw/)查詢,歡迎民眾善加使用,或洽直轄市、縣(市)政府1999諮詢服務熱線詢問。
另因應房屋稅條例於2014年6月4日修正發布公益出租人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文,營建署刻正研訂「公益出租人申請及認定原則」(草案),規定房東得由三個管道提出公益出租人申請,除經由租屋服務平台於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台辦法規定之租賃資訊網站刊登出租資訊,將住宅出租予中低所得家庭外,亦可經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辦之計畫或自行將住宅出租予中低所得家庭,並符合規定者得提出申請,以鼓勵屋主將房屋出租,並解決中低所得家庭租屋不易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