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公開表示,要針對轄區內違建進行查察、拆除的動作,把標準訂在「影響公共安全」為前提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公開表示,要針對轄區內違建進行查察、拆除的動作,把標準訂在「影響公共安全」為前提
新聞摘要
  • 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公開表示,要針對轄區內違建進行查察、拆除的動作,把標準訂在「影響公共安全」為前提
【MyGoNews蕭又安‧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2014年底前祭出要鐵腕拆除台北市226戶涉及公共安全的違章建築,受大輿論讚賞,政治素人的操作讓全灣很多縣市跟進效尤,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等市長都已經公開表示,要針對轄區內違建進行查察、拆除的動作,而且有樣學樣的把標準訂在「影響公共安全」為前提,一股房地產違建拆除風潮席捲而來,「房市頂樓」行情也許會產生變化,大家可以拭目以待。而台北市有訂出拆除時間表,其他縣市雖然跟進有動作,但似乎少了執行時間表,是否「雷大雨小」也值得全民監督。
 
新北市政府表示。針對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公共交通、逃生通道及隱身在違章工廠內製造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建,優先執行拆除。平均每年執行違建拆除約12000件。市府多次邀集轄區內高中職以上學校代表及鄰近租賃業者舉行學生校外賃居專案說明,另對於出租套雅房等違建亦採主動查報立即處理原則拆除,目前已拆除百餘間套雅房,仍將持續進行違規套雅房拆除。
 
對於影響環保、交通、食安、八大行業、大型工廠等公共安全違建,新北市政府以專案方式列管辦理,於2011年成立公安聯合稽查小組,每週由侯副市長召集相關局處室進行檢討追蹤。目前已執行拆除200多件影響公安違建。
 
經統計,新北市影響公共安全的2層樓以上違建,共計2746件,市府將分二階段執行拆除。第一階段將優先執行增建3層樓以上之列管案件605件強制拆除。包括6層樓1件、5層樓4件、4層樓43件、3層樓557 件,並含在學校附近做出租套房雅房行為的違建優先拆除;其餘將列入第二階段強制拆除。
 
新北市政府每年編列約3500萬元違建拆除經費,大約拆除1萬2000件違建,但平均每年仍有1萬5000件違建成長量,致難以徹底剷除違建,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避免少數不肖民眾行為讓全民買單,市府衷心希望違建拆除自治條例能獲得新北市議會的支持通過,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台中市長林佳龍2014年底也指示市府都市發展局優先清查歷年違建舉報狀況,並優先處理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也會檢討目前違建評分制度,特別針對「垂直增建」部分的違建,徹底檢討。台中市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市府每年編列500萬元拆除違建預算,統計2014年至11月底,已查報5,093件違建,並拆除1,497件。而歷年來已查報但尚未拆除的違建有5萬9,547件,其中屋後防火巷違建1萬2,299件,騎樓內違建7,059,屋側增建7,893件,垂直增建超過2層樓的有379件,屬嚴重影響公安。
 
對此,林佳龍指示都發局優先清查歷年違建舉報狀況,並將拆除違建排列先後順序,將針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部分優先處理,並全盤檢視目前的違建評分制度,尤其針對「垂直增建」部分是否有所疏漏,徹底檢討。此外,市府也會參酌包含台北市在內的作法再與相關單位討論後評估。都發局說,將針對垂直增建超過2層樓的違建,逐一清查,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至於問題最嚴重的新竹市,市長林智堅表示,有立即危害公共安全、交通之大型違章建築,將列為優先拆除的對象,2015年度辦理追加預算、增編拆除經費,加強與議會溝通及爭取,對於「新竹市違章建築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立法工作,工務處應針對草案內容不切實際、標準不清的部分擬訂清楚,並與議會充分溝通,爭取議會支持,儘早通過該條例。新竹市政府工務處表示,只要危害公安的違建,都會做到即報即拆,目前沒有立即危害公安的違建名單。新竹市政府消防局則指出,年初調查金山街6樓以上的既成違建,總計272棟,已全部列冊控管。至於何時拆、怎麼拆、到最後「會不會拆」,過去新竹市長做不到事,換了一任市長上台,有辦法對抗各方勢力嗎?值得進一步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