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進行消防測試,因消防泡沬廢液未妥善收集,污染河川。(圖:台北市環保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建築物進行消防測試,因消防泡沬廢液未妥善收集,污染河川。(圖:台北市環保局)
新聞摘要
  • 溪邊營建工程易污染,北市環保局加強稽查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倚山面溪空氣好的溪邊住宅,現在是民眾熱門的購屋選擇,但由於旁邊小溪水質極佳、水量不大,水中的生物對水質變化容受力較為敏感,一旦施工過程不小心有些微污染流入溪中,就可能造成魚群死亡。台北市環保局統計,2012年迄今(2013年8月)就有34處營建工地因排放污染而受罰,罰鍰總金額達到234萬元,其中又以文山(11件)、士林(8件)為大宗,合計19件,佔總告發件數的56%。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近來位於文山區小坑溪旁的政大二期重劃區興起許多建案,其中就有一處建案在進行消防測試時,因消防泡沬廢液未妥善收集,排到道路側溝流到小坑溪,造成魚群死亡;另環保局亦曾查獲工程包商在士林區野溪旁施作河岸擋土牆灌漿,因現場無有效阻隔措施,導致鹼性的混凝土滲入溪中,造成魚群死亡。
 
上述二案均被環保局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告發,各處新台幣7萬元罰款。有鑑於此,環保局請相關營建、營造廠商辦理說明會,透過相關案例分析,輔導廠商檢討改進,該局並自即日起加強稽查,對違反規定造成污染的業者,均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說明,營建工地最可能造成污染是在基礎開挖時,裸露的開挖面經降雨沖刷後會形成大量泥漿水,因此,該局更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營建工地在施工前要研擬「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送環保局審核核定後據以實施,透過工地設置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及定期清理維護,將可減少泥沙沖蝕排出量;而雨水或洗車等沖洗廢水則需導入沉砂池,待水中的泥砂沉澱後,水始能再排出,以避免大量泥砂排出影響工區外環境,污染排水溝渠及河川。環保局說明,工地如未依該局核定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執行時,將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該局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至6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者,更可命其停工、停業。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水體環境品質的提升不僅需要公部門加強稽查,要求業者落實管理措施外,同時更需要市民朋友一起來關心參與,民眾如有發現營建工程排出泥漿水或其他污染物時,可立即撥打市民熱線1999通報,環保局將以最快的速度派員處理,維護居家環境及河川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