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加強查核黃金店面租金所得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加強查核黃金店面租金所得
新聞摘要
  • 部分營利事業有故意將承租店面租金低報或不予申報的不正常現象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黃金店面出租予公司行號,列報租金收入偏低者,稅捐稽徵機關將加強查核是否有列報不實情形,若有不實者,按所得稅法規定裁處罰鍰。
 
該局表示,近商圈、百貨公司、夜市等繁華地段的黃金店面通常租金都較高,惟因部分公司行號營利事業所得稅採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辦理結算申報或為小規模營利事業,國稅局依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核定其所得額,致部分營利事業有故意將承租店面租金低報或不予申報的不正常現象,對承租店面租金低報或不予申報之情形,將於2013年度加強查核。

另個人如有出租店面供營利事業使用,亦應誠實申報租賃收入,如同地點分別出租予多家營業事業使用,應將全部租金收入合計,按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除依法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外,並將依同法第110條規定,以短漏報所得額論處。
 
國稅局特別呼籲,營利事業如有短扣繳稅款或短申報扣繳憑單,個人如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請儘速辦理補扣繳及申報,可減輕或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