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在2013年5月1日召開行政院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四次委員會議,召集各部會及桃園縣政府確認多項重要工作辦理情形,除對日前「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提前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表示慰勉外,並期許各部門繼續通力合作,互相協助。
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為國家發展旗艦計畫,在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配合及努力下,已先後完成政策環境影響評估、重大建設核定、農業用地同意變更、用水計畫及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更在2013年4月25日審查通過特定區計畫,較原規劃時程提前約2個月,並順利達成第一階段目標,充分顯示政府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的決心。
為加速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毛治國指示「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開發建設」及「產業規劃與招商」等3功能分組確實依據管控期程推動各項工作,於第一階段目標順利達成後,將各審查會議中所承諾事項,於第二階段都市計畫相關作業展開時繼續研議落實;同時也要求第二階段各項重點工作,預先因應準備,務必在2013年底前,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完成審議工作。
依目前各項工作推動進度,在用地取得方面,前述特定區計畫預定於2013年6月公開展覽、7月辦理地方說明會,並於12月底前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在完成新訂都市計畫審議作業後,預計2014年起即可正式啟動區段徵收作業。
桃園航空城公共設施工程方面,桃園縣政府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刻正研擬延聘總顧問契約具體工作事項,後續將配合特定區計畫進度,於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延聘區段徵收公共設施工程之總顧問,並以分區分階段完工方式規劃公共設施工程。
在產業規劃方面,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含自由貿易港區、產業專用區、商業區等)可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腹地,目前仍持續以前店後廠之概念進行規劃,未來可透過委外加工模式將「後廠」範圍擴大到北部縣市的工業區、科學園區等,使成為更具高度國際競爭力與自由化、高效率、多元整合的國際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