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初步過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初步過關
新聞摘要
  • 該案目前係屬可行性規劃階段,實質計畫內容、都市計畫圖、土地開發方式及時程等,仍須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進行審議及核定。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2013年4月25日內政部該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23次大會審議,並經審議同意「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申請書。
 
桃園航空城計畫愛台12項建設計畫之一為總統重要政策,交通部為興闢第三航廈、第三跑道及擴大自由貿易港區,依據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5條規定,擬定「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經行政院於2011年4月11日函示:「該案是愛台十二建設『桃園航空城』重要核心建設項目,包括擴大自由貿易港區、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土地、辦理活用既有用地與擴建用地取得等,原則同意。」
 
營建署表示,考量桃園航空城屬當前政府重要政策,經取得桃園縣政府同意後,於2013年2月19日函復交通部同意擔任該案都市計畫的擬定機關,協助土地使用規劃及管制等相關事宜;又因內政部同時為土地使用主管機關,故內政部同時負責辦理該案提請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等審議工作。
 
 
營建署表示,該案目前係屬可行性規劃階段,實質計畫內容、都市計畫圖、土地開發方式及時程等,仍須依都市計畫法規定,進行審議及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