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價登錄上路,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移轉,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第30條及第31條之規定,係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房屋所有權移轉,依契稅條例第13條規定,是以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為稅基。因此,自8月1日起不動產買賣,雖應向地政機關申報登錄實際交易價格,惟該項實價資料,在現行法令修改前,並不會作為日後課徵土地增值稅與契稅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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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