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強調,台北市都市更新、都市再生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推動都市更新是台北市政府的重點施政項目。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趨勢報導
郝龍斌強調,台北市都市更新、都市再生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推動都市更新是台北市政府的重點施政項目。
新聞摘要
  • 郝龍斌強調,台北市都市更新、都市再生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推動都市更新是台北市政府的重點施政項目。
  • 台北市政府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立場辦理都市更新,將台北市打造為一安全、舒適、宜居的城市。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2012年5月14日赴台北市議會針對「都市更新案」、「文林苑都更強制拆除案」進行專案報告。郝龍斌強調,台北市超過1/3以上為屋齡30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屋齡老舊不僅造成潛在的公安問題,面對高齡化的社會情況,現有的居住環境對銀髮族來說也不友善。所以,台北市都市更新、都市再生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推動都市更新是台北市政府的重點施政項目,台北市政府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立場辦理都市更新,將台北市打造為一安全、舒適、宜居的城市。
 
郝龍斌在「文林苑都更強制拆除案」專案報告中,詳細說明台北市政府代為執行拆除不同意戶王家房屋前所做的種種努力。他強調,台北市政府考量文林苑95%同意都市更新住戶的權益及法令規定,權衡諸法、理、情,最後不得不依照中央法規及法院判決,於2012年3月28日執行代拆作業。
 
台北市政府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立場辦理都市更新,將台北市打造為一安全、舒適、宜居的城市。
郝龍斌表示,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都更案的實施者有申請代為拆除的權利,地方政府則有代為拆除的義務。台北市政府為保障住戶權益,另訂定更為嚴謹之補充規定,包括增加自辦及公辦之協調次數及提高代為拆遷之門檻、同意戶要達9成以上(都更條例僅約需6成),且代拆戶數5戶以下等,需符合此補充規定,實施者始得向台北市政府申請代為執行拆除。
 
此外,針對法令及執行疑義,台北市政府前經函詢內政部,可否自行訂定較嚴謹的拆除規定,內政部回復強調地方政府不得逾越母法有代為拆除的義務;另擬申請代為拆除之實施者,也曾函詢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條列是否違憲,營建署也回復實施者都市更新具有公共利益,與憲法並無抵觸。台北市政府並曾3次函送內政部修法建議,以及4次參與中央修法建議,均明確表達要求刪除代拆條文,然均不為採納。
 
除衡諸法、理外,台北市政府還考量情方面。台北市政府為促使實施者與住戶能充分溝通,兼顧參與都市更新之同意戶與不同意戶兩者間的權利,在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後,仍主動召開5次公辦協調會,致使台北市政府逾越法定之一年半期限進行拆除。
 
對於文林苑案後續處理,郝龍斌表示,仍將協助王家與實施者充分溝通協商。另在文林苑造成極大輿論爭議後,台北市政府特別敦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召集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在歷經3週、5次密集的小組會議後,顧問小組針對當前迫切需修訂之都市更新條例及其相關法令,提出20點修法共識,具體建議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法令等四項修法草案,共31條修法條文,內容包括民眾溝通協調機制、提高同意門檻比例、資訊公開化以保障民眾權益、權利變換估價機制及退場機制等面向,並於2012年4月25日函送內政部參考,以期於最短時間內完成修法,促成都市改造及提升環境品質。
 
針對多位議員質詢市府目前對文林苑案的作為,郝龍斌表示,台北市政府是依照法規執行文林苑代拆作業,代拆完成後土地交予實施者,目前實施者與住戶之爭議,屬私權範圍,應由住戶及建商去協商解決,市府不能介入。但郝龍斌強調,只要36戶同意戶與王家、建商進行協商,台北市政府非常樂意提供行政上的協助、加速行政程序,做為他們溝通協商的平台。
 
部分議員擔心市府因文林苑案暫緩推動都更,郝龍斌表示,台北市的都更並未停下腳步,受到文林苑案件影響暫緩的只有涉及申請代拆的5件。他重申,從公共安全、居住品質以及國際競爭力等角度來看,他堅持台北市的都市更新一定要走下去,也必須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