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更新條例預計將於6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基於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之立法目的研擬都市更新條例草案,由行政院提案請立法院審議通過、總統公布後施行,自1998年制定公布以來,歷經8次修正,其中數次係由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內政部認無違憲,且如由研提機關自行聲請釋憲確認是否違憲,亦不符禁反言法律原則。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人民或地方機關均有權聲請釋憲,以本次文林苑拆除王家案例而言,當事人王家如有不服依該規定聲請釋憲,內政部將予以尊重;台北市政府基於地方執行機關認法律有違憲之虞,依程序報請中央釋憲,內政部亦可以配合協助層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