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已經採逐步漸進方式,廢止地目等則之銓定作業,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回歸都市計畫使用分區。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目前僅都市計畫地區與非都市土地尚未完成編定地區之「田」、「旱」、「建」、「道」等4種地目有關之變更登記尚受理外,其餘與前述地目無關之地目變更登記及地目銓定不再辦理。地政局近一步表示,不同地目土地合併後,將不予銓定地目而將其地目欄以空白方式處理。
地政局提醒,因為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回歸都市計畫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亦按其編定使用地類別作為利用及管制,地目現僅供參考,並未具實質意義。如民眾認為地目與現使用狀況不符,為保障權益,民眾可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辦塗銷地目,登記機關受理後將以地目欄空白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