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北市出租住宅繼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之後,台北市政府擬定3處繼續辦理,但將引進民間機構參與,由台北市政府負責提供土地,民間機構負責從設計到營運維護,民間機構也可藉參與公營出租住宅取得配套輔助設施的商業活動以達財務自償。
台北市擬辦理的3處基地分別為小彎、官北及奇岩,將採區段徵收取得建地,小彎區位在基隆河成美橋至南湖大橋段河道整治地區,官北是士林官邸北側地區,奇岩為北投區奇岩新社區。未來這些出租住宅的租戶以青年家庭為主,社會與經濟弱勢住戶所占比率以5%為原則,申請資格由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擬定。
出租住宅的租金會針對當地市場租金及管理費水準進行估價以為定價基礎,並參考政策目標意圖、對象市民合理負擔能力等因素後折減金額;也將採浮動租金制, 第二期再續租的租金會比第一期酌升,使租金逐漸接近市價,讓承租戶在第二期屆滿時遷出 ,轉換申請租金補貼自行租屋或購屋。以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為例,第一期租期為3年,租金約市價7折,第二期租期2年,租金約市價7.7折。
台北市選定的3處出租住宅基地,由台北市府提供市有土地,民間機構負責設計興建、融資營運及維護,民間機構要支付權利金及土地租金給台北市府,台北市政府允許民間機構進行部分與公營出租住宅相關配套輔助設施的商業活動,以達整體財務自償目標,進入營運期後,台北市政府按民間機構提供服務機績,調整權利金的計收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