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表示,林口區開發建設包括原林口鄉及新市鎮開發二大部分,其中市政府自2000年起承接前台灣省政府住都局的規劃,辦理林口新市鎮第三期(三、四區)市地重劃作業,至2003年底相關工程先後完工,亦配合工程驗收期程陸續移交各公共設施用地予管理機關,並由管理機關編列預算執行維護管理計畫。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更進一步表示,如果是因為經費不足難以執行,區公所確實依地方需要評估後,相關建設及管理計畫只要符合重劃區盈餘款補助項目,均可提報計畫申請補助,經市政府各權責機關審核及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地政局亦將配合編列年度預算補助地方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