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住宅補貼 7/21開跑 2017年放寬違建承租申請
住宅補貼申請的項目有「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請本市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之市民踴躍申請。
住宅發展處提醒市民,2017年住宅補貼的受理申請時間是7月21日開始至8月31日止,申請時間長達六週,申請方式可採郵寄送件或親自送件,民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並沒有申請戶數額滿後則不再受理之限制。
另2017年度住宅補貼首度放寬申請資格,讓違建租戶享有福利政策。申請人須具備住宅法第4條第2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者(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65歲以上之老人……),且是在2015年12月24日前已承租違建的住戶,可申請1次租金補貼。
此外住宅發展處已開發「住宅服務查詢系統」讓市民能更快速的掌握案件申請進度,若申請人在申請資料中載明手機號碼,住宅發展處將用簡訊通知申請人相關申請資訊、補件資訊與審查結果,讓市民在家就能了解申請案件進度。
有關住宅補貼詳細資訊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址:http://pip.moi.gov.tw/)查詢及下載申請書件,以郵寄方式或親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原龜山鄉民代表會)辦理,另桃園市各區公所也有提供申請書讓民眾免費索取及收件服務。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諮詢電話:(03)329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