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不影響土地增值稅之課徵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不影響土地增值稅之課徵
新聞摘要
  • 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不影響土地增值稅之課徵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將土地交易所得納入課稅範圍中,因此常有民眾詢問:「土地交易時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現在又要繳納所得稅,不就造成重複課稅了嗎?」
 
稅捐機關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係指個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並持有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應按交易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及依土地稅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其餘額按規定稅率計算應繳納的所得稅額。
 
按土地增值稅係以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而來,既已自交易價額中減除,不再納入課徵所得稅,因此不會有重複課稅的問題,也不影響土地增值稅的課徵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