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約為8.35%,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34.56%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桃園市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約為8.35%,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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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市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約為8.35%,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34.56%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桃園市各行政區土地2016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定2016年1月1日如期公告,以作為2016年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及未來3年核課地價稅之依據。桃園市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漲幅約為8.35%,各行政區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幅度介於0.32%至13.99%間,其中以桃園區、龜山區平均調升幅度較大,分別為13.99%、10.11%;最低為復興區的0.32%。另桃園市2016年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34.56%,各行政區公告地價調整幅度在5.5%至52.42%間,以新屋區、龜山區及觀音區調幅較大,分別為52.42%、51.74%、43.73%,最低為復興區5.5%。
 
桃園地政局表示,本次公告地價調幅較大的地區主要以新興開發地區(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及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為主。新興開發地區因從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公共設施開闢完竣,故地價漲幅較大,另農業用地因不課徵地價稅,對地主的稅賦負擔影響較小。
 
地政局並提醒民眾,因2016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桃園市2016年重新規定地價受理申報地價期間為2016年1月2日至2016年2月1日(星期例假日不受理申報),並提供現場、網路、傳真及郵寄等4種申報地價方式,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可擇一方式辦理。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2016年公告地價在增減20%以內申報地價;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以公告地價120%為申報地價;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政府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如未申報地價者,則按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該申報地價並依法作為課徵地價稅之基準,故土地所有權人如欲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者,可免辦理申報地價。
 
桃園市土地2016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該公告土地現值表及公告地價表陳列於土地所在地所屬之地政事務所以供閱覽,如需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至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查詢閱覽,或逕上桃園市政府地政局(http://www.land.tycg.gov.tw/chaspx/Qry1.aspx?web=220)、桃園住宅及不動產資訊桃寶網(http://taobao.tycg.gov.tw/)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