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位二工!北市機車位變公設SAY NO,建照2010年6月前才不罰
過去車位改建成公設狀況相當普遍,有些社區原本一樓規劃為機車停車位,但卻透過二工的方式,讓原本在一樓的機車停車格,搖身變為美崙美奐的一樓大廳,或公共設施,明顯屬於違規使用之情形,由於違規者不在少數,加上建案已經交屋到民眾身上,若大規模查緝勢必造成住戶困擾,久而久之車位二工的問題也成了歷史共業。
因此先前北市府就針對台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四項登錄列冊暫免罰緩,有類似違規二工的情形,採取違規列冊管理但暫免開罰,而此次台北市政府更進一步修正,若是機車位改為非停車位之其他公共使用者,都發局仍造冊暫免罰,不過核准條件則限縮為2010年6月22日以前申請建照執照之建築物,若是2010年6月22日後才申請者,就不符合核准條件,且新的修正已經在2015年9月18日發布,2015年的10月7日生效。
另外,根據切結書與申請資料顯示,停車位或機車格改為非營利公共空間使用,如民眾遇有空間需求將自行恢復原狀,且需要辦理相關保險與建築師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