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要搞清楚承租人用途,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連累受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土地出租,要搞清楚承租人用途,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連累受罰
新聞摘要
  • 土地出租,要搞清楚承租人用途,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連累受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年來不肖業者利用人頭租用閒置廠房或空地進行非法棄置廢棄物之新聞時有所聞,造成廠房或土地所有人因此受到牽連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並需負起連帶清理責任。
 
2015年基隆市環保局陸續發現七堵區空地,遭不肖人士非法棄置大量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經查為地主將空地出租,但未了解租賃者使用目的,以致該處遭不法棄置後,查無行為人。
 
基隆市環保局提醒民眾,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土地所有人應做好土地管理責任並定期巡視土地使用情形,以避免土地遭非法使用(棄置廢棄物)後,後續需花費更多費用進行清除,得不償失。建議地主,若發現異常應立即通報環保單位,共同維護良好家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