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如被佔用成公共道路,台中市府退還溢繳地價稅並加計利息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私人土地如被佔用成公共道路,台中市府退還溢繳地價稅並加計利息
新聞摘要
  • 私人土地如被佔用成公共道路,台中市府退還溢繳地價稅並加計利息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石岡區豐勢路住戶自行鑑界後,發現道路偏移,質疑自家土地被佔用成道路,卻還要繳稅。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道路土地如無償提供公眾通行,除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將主動與權責機關連繫,如查明確實有佔用情形,將退還道路通行面積所溢繳的地價稅並加計利息。
 
建設局表示,豐勢路該路段確實未徵收且為私人土地,至於有無佔用情形,因年代久遠,又經縣市合併,原因已不可考,而且道路無法重新設計,市府將再派人測量鑑界,查明實際情形。
 
有民眾反應,私人土地被佔用成道路卻仍要繳稅。地方稅務局表示,道路土地如無償提供公眾通行,除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將主動與權責機關連繫並提供佔用面積,如查明屬實,就提供道路通行的面積所溢繳的地價稅並加計利息,辦理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