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鐵台中車站門户地區案以市長二備金900多萬另行委辦與選舉無關
對此質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回應表示,「高鐵台中車站門戶地區」案係屬台中市34項重大建設之一,於2006年辦理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時,就以「休閒專用區」提出,期間雖經內政部多次表示擬退回,經市長及市府團隊一再向中央表示開發之決心,請內政部續審。
惟內政部仍於2013年10月15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13次大會時表示,本案審議時間已逾4年而決議退回,請台中市府俟未來需要,再另案重新循法定程序辦理。為加速辦理,是以於內政部退回後,都發局即刻簽報市長胡志強,市長指示本案仍有辦理之必要性,惟因依內政部決議本案必需重新辦理,已超越原契約委辦範圍,且當時2014年預算案已定案,為加速趕辦,經考量若擬於2014年委辦,採市長第二預備金是最快之方式,爰簽奉市長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