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度新北市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作業,至8月12日截止
新北市政府為使民眾擁有產權但被劃屬公共設施用地之土地,能有等值的土地予以交換,每年皆會審核新北市境內之公有非公用土地,並考量土地的可利用性,挑選適合的標的,提供予民眾作為交換。
2014年度交換標的共有2件,分別位於五股區芳洲段(臨近成泰路3段,面積為231.65平方公尺,總價約800萬元,屬乙種工業區土地)及三重區中民段(臨近大同南路,面積為51.64平方公尺,總價約600萬元,屬住宅區土地)。
民眾只要持有10年以上公共設施保留地,且無任何出租、出借及占用之情形,即可填報相關資料提出申請,有關交換標的相關資訊及申請應備文件可至新北市各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詢問索取,或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下載(http://www.planning.ntpc.gov.tw/web/AB?command=showDetail &postId=311159)。2014年度申請受理時間將於8月12日下午5時截止,請有意願參與土地交換之民眾,加緊腳步把握機會提出申請,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