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動台北市及新北市之5處試辦基地,預計興建約1,661戶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社會住宅於辦理初期,因當地居民擔心房價及生活品質遭受影響,以致反對聲浪甚鉅,為化解居民反對意見,該署、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曾多次召開說明會與當地民眾溝通協調,並使居民瞭解規劃情內容,反對聲浪業趨緩,台北市政府並於2013年4月確認民調支持率過半,刻正積極推動中。為避免弱勢族群過度集中,產生標籤化問題,爰社會住宅將採混居方式,提供興建戶數之一定比例予弱勢族群,按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
台北市松山寶清段及萬華青年段社會住宅,台北市政府將採政府直接興建方式辦理,業委託建築師辦理完成二處基地之建築設計,刻正辦理都市設計審議作業中。新北市政府為能引進民間資金與經營效率、經驗,達到加速開發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之目的,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BOT方式興辦社會住宅。該府業於2013年5月15日與最優申請人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特許公司「日翔租賃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約,並分別於2013年12月3日(中和區)及12月10日(三重區)舉行開工動土典禮。
為擴大辦理社會住宅之興辦,內政部業完成研擬「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陳報行政院,預定以勘選合適國宅用地興辦社會住宅,鼓勵閒置校園或公有閒置建築物改建社會住宅,及納入各地方政府社會住宅推動計畫為主要內容,奉核後將儘速辦理相關事宜,以提供優質社會住宅,優先照顧弱勢者及青年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