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完成「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報奉行政院於2013年4月8日核定,據以辦理後續作業。
其中為改善淡海新市鎮聯外交通,加速人口及產業引進,該署已積極協調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推動淡水捷運延伸線、淡江大橋及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等相關交通建設計畫,並由新市鎮開發基金負擔部份經費,淡海新市鎮未來可藉由上開各項交通建設,連結桃園航空城、台北市科技廊帶及新北市工業廊帶,並以桃園國際機場及台北港海空雙港的優勢,快速與國際接軌。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該署將積極配合環保署審查作業,並將環評承諾落實於後續細部設計或開發施工各階段,以期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之開發,可結合生態城市、都市防災、產業引入及大眾運輸建設等實質方案,落實「在地就業、在地就學及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標,達到土地開發與環境保護雙贏之目的。
為降低開發行為對環境之影響,該署於規劃階段即考量保護生態環境、人與自然和諧的需求,應用生態城市、永續發展、成長管理等理念進行規劃,並於2011年12月啟動環境影響評估相關作業,包括空氣品質、噪音振動、河川水質、地下水質、海域水質、陸域生態、河川水域生態、海域生態、土壤、交通運輸、景觀遊憩、文化古蹟及民意問卷調查等環境監測或評估分析工作,另為落實民眾參與,該署於2012年8月15日、8月16日、8月18日舉辦共3場環境影響說明書編擬階段說明會,參與人數近2000人次,不但加強與當地居民的溝通協調外,並提供了正確開發資訊,有效增加合理的溝通管道。
此外,該署辦理區段徵收作業跳脫以往強勢拆遷方式,將以同理心為地主及居民設想,規劃人性化、有尊嚴的拆遷安置計畫,以維護居民正當及合理的利益。目前該署已研擬完成「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初稿,於2013年1月2日送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環保署並於2013年4月1日及4月15日配合辦理共2次環評委員現勘作業,已訂於2013年5月9日召開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專案小組初審會議。